遭遇旷工扣三天工资的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关键在于证明公司规定不合法且保留完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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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违法性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仅能扣除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且每月扣款不得超过工资的20%。“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属于变相克扣工资,除非公司能证明实际损失且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否则该规定无效。 -
分步**措施
- 协商优先:与公司沟通,要求出示扣薪依据。若规章制度未公示或扣款比例超标,可要求补发工资。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整改。
- 申请仲裁:若投诉无果,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多扣工资。需准备仲裁申请书、工资流水、公司规章等证据。
- 起诉执行: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公司拒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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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要点
-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的文件。
- 记录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截图),若规章未公示需拍照留存。
总结:**核心在于证明公司扣薪缺乏法律依据。建议优先协商,无效后果断投诉或仲裁,同时注意时效(仲裁需在权利受侵害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