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核心判断标准是: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且缺乏合法依据或程序违规。常见情形包括:未提前30天通知、无正当理由解雇、不支付补偿金、伪造辞退理由等。若员工遭遇上述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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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依据解雇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员工严重过失)、第40条(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若员工无过错且未达成协商一致,解雇即属违法。例如:因怀孕、工伤或参与工会活动被辞退。 -
程序违规
- 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非试用期员工);
- 未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
-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N或2N赔偿金);
- 未履行工会协商程序(涉及批量裁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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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造假或恶意辞退
公司虚构员工违纪记录、篡改考核结果,或通过调岗降薪逼迫离职,均属违法。关键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沟通记录等。 -
特殊保护情形
孕期、医疗期、工伤期间或职业病员工受法律特殊保护,除非存在严重违纪,否则解雇无效。
提示:员工应保留所有劳动关系证据,在收到违法辞退通知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索赔(2倍经济补偿)。协商无果时,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