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公司既不安排工作又不辞退员工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一、核心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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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工作并保留证据
若公司仅停止工作但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应按时打卡考勤并保留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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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调整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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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提出调岗,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调岗后待遇不得明显低于原岗位(如总经理调清洁工属污辱性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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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无果,可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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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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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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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实名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或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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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停发工资或社保,可主张事实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2N赔偿(即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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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与离职
向公司发送书面函件,明确要求恢复工作及支付工资,若仍不执行,可提交书面辞呈并主张经济补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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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或安排工作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需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条、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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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存在“拖延不处理”或“隐性文化”等特殊情况,可结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解除合同。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仲裁或投诉维护权益,全程保留书面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