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被辞退和被开除的核心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严重程度及后果:辞退属于行政处理,通常针对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且屡教不改的员工;开除则是最高级别的行政处分,仅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如判刑、劳教等),且程序更严格。
-
法律性质差异
辞退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措施,不属于处分,无严格时效限制;开除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厉行政处分,需在员工犯错后5个月内完成审批,且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
适用条件不同
辞退适用于连续旷工超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30天的员工;开除则针对严重违纪(如被判刑、二次劳教注销户口等),旷工本身通常不构成开除条件,除非同时存在其他重大过错。 -
经济补偿与记录影响
因旷工被合法辞退的员工无权主张经济补偿,但开除同样不支付补偿金。区别在于,开除记录可能对再就业影响更大,因其直接关联严重违纪;而辞退记录若未明确标注原因,影响相对较小。 -
程序合法性要求
辞退需企业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且旷工事实确凿(如考勤记录、返岗催告);开除则需额外满足民主程序(如工会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否则均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提示:员工若因合理原因(如疾病、突发事件)旷工被处理,可主张程序违法;用人单位则应确保制度合规、证据充分,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