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128天是否合法取决于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女职工基础产假为98天,但部分地区(如广东、重庆)在98天基础上增加奖励假,总产假可达178天;而某些地区可能仅延长至128天。关键点:①基础产假98天全国统一;②地方奖励假天数差异大;③单位若低于法定标准属违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15天/每婴儿。地方性法规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规定,符合政策的生育可再享80天奖励假,因此广东女职工正常产假应为178天。若用人单位仅批准128天,可能违反地方规定,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投诉**。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方面,已参保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未参保或欠缴单位需按产前工资标准支付。若津贴低于原工资,单位须补足差额。**途径包括协商、调解、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诉讼。
产假天数需结合国家与地方政策综合判断,建议女职工查阅当地最新规定,保留书面证据,遇侵权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