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产假的天数因地区和政策差异有所不同,通常为128天或158天,其中98天为国家规定基础产假,剩余为地方奖励假。
- 国家规定基础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15天/胎。
- 地方奖励假差异:
- 128天:部分地区(如上海徐汇区)在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假,总计128天;难产者再增15天至143天。
- 158天:多数地区(如上海黄浦区)将奖励假延长至60天,与基础产假合计158天,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 特殊情况调整:晚育、剖腹产、多胞胎等情形可能进一步延长产假,需结合当地计生条例确认。
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单位HR,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