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产假基础天数为98天,但实际可休天数可能达到178天甚至更长,具体取决于地方奖励假、生育情形(如难产、多胞胎)及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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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天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全国统一标准,包含产前15天,适用于顺产单胎。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额外增加15天/每婴儿。流产也有相应假期,如满4个月流产可休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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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奖励假叠加后可达178天以上。例如北京、天津等地在98天基础上增加60天生育奖励假,合规生育者合计可休158天;若遇难产或多胞胎,再叠加15天/每婴儿,部分省份(如河北、内蒙古)对三孩家庭额外延长至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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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是关键。仅合规生育(如符合计生政策)可享奖励假,否则仅能休98天基础产假。例如违规生育者难产仅能休113天(98+15),而合规者可达173天(9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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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按自然日,含节假日不顺延。工资或生育津贴由社保或单位支付,标准依参保情况而定,需注意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发规则。
提示:产假天数需结合地方政策与个人生育情况综合计算,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查阅最新条例确认具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