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在符合法规条件下可以直接卖药给药店,但需满足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核心要求,且部分特殊药品(如疫苗、血液制品)禁止直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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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框架明确允许直供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厂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自行销售药品至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店,但需确保药店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匹配。例如,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商经申请后可直配药店。 -
资质与流程是关键
药厂需提供GMP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首营资料,药店则需完成资质核验(如许可证、经营范围)。双方需签订协议明确质量责任,冷链药品还需额外温控证明。 -
特殊药品限制
疫苗、麻醉药品等禁止药厂直供药店,必须通过指定批发企业流通。中药配方颗粒等品类也有类似限制。 -
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
部分地区试点“一票制”,允许药厂直供终端,但需备案。连锁药店因统一采购体系,通常需总部协调。
提示:药厂与药店合作前务必核查当地最新法规,确保资质齐全,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