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前出生人群的延迟退休最新政策细则已明确:1972年及以前出生的女性职工、1967年及以前出生的男性职工仍按原年龄退休,不受延迟政策影响;1973-1977年出生的女性将逐步延退,每年延迟3个月,男性1968-1977年出生者统一至65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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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967年前出生者“老办法”不变
女性职工1972年及以前出生、男性职工1967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退休年龄维持原标准(女50/55岁、男60岁),不纳入延迟退休范围,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
1973-1977年女性“分步延退”
1973年出生的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延至50岁3个月,此后每晚出生一年增加3个月,例如1975年出生者51岁3个月退休,1977年出生者统一延至55岁退休,与原女干部退休年龄并轨。 -
1968-1977年男性统一65岁退休
无论具体出生年份,该区间男性职工均需工作至65岁退休,与原政策相比最长延迟5年,养老缴费年限相应增加,养老金计发比例同步提升。
总结:政策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渐进式改革,1977年前出生人群需对照出生年份确认退休时间,建议提前规划社保缴费与职业发展,确保退休待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