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退休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核心变化包括: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女性职工从50岁/55岁分别延迟至55岁/58岁,并允许弹性提前或延后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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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
改革分15年逐步推进,男性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原50岁退休的女性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原55岁退休的女性职工与男性同步调整。例如,1965年出生的男性职工仅延迟1-3个月退休,1976年后出生者将完全执行新标准(63岁)。 -
弹性退休选择
职工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目前15年,2030年起逐步提高至20年)后,可自愿选择:- 提前退休:最早比新规年龄提前3年,但不得低于原法定年龄(男60岁/女50岁或55岁)。
- 延迟退休:需与单位协商一致,最长延至新规年龄后3年,养老金按“多缴多得”原则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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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保障措施
针对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可领至退休年龄,并代缴养老保险费;特殊工种(如井下、高温作业)仍允许提前退休,但病退政策调整为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提示:建议根据出生年份对照退休年龄表规划缴费与退休时间,弹性选择需综合考虑健康、职业发展及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