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不是赔偿金,而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核心特征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对劳动者的补偿,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的赔偿金(2n)性质不同。“n”代表工作年限,+1为代通知金,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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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的构成与适用情形
n+1包含两部分:一是根据工作年限(n)计算的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二是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适用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无法胜任工作、不能适应岗位调整、企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用人单位需满足《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
n+1与赔偿金的区别
- 法律性质不同:n+1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通常为2n)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惩罚性赔偿。
- 计算标准不同: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2n),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 触发条件不同:n+1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但未提前通知的情形;赔偿金适用于违法解除(如无合法理由辞退、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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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 试用期不适用n+1:若在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协商解除可能不适用+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代通知金。
- 高收入者计算受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n按12年封顶,且月工资标准以3倍为上限。
劳动者在遭遇劳动关系解除时,需明确自身权益对应情形。若企业未依法支付n+1或存在违法解除行为,应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必要时可要求赔偿金(2n)或其他法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