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N+1的计算核心是: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N) + 额外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具体规则为:N按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超半年按1个月计算;“+1”是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时需支付的代通知金,标准为解除前上个月工资。若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N部分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 N的确定: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折算,例如3年4个月按3.5个月工资计算。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不含加班费。
- “+1”的触发条件:仅适用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不胜任、客观情况变化)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形。若已提前通知或协商解除,则无需支付“+1”。
- 高薪特殊规则: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N部分按3倍工资支付,且补偿年限最多12年。例如,工作15年且月薪超3倍社平,N按12年计算。
提示:N+1是法定补偿下限,协商解除时可高于此标准。若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