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26.3款明确规定:说明书必须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确保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 其核心在于“以公开换保护”,即通过充分披露技术细节换取专利权,同时避免技术方案因描述模糊、逻辑矛盾或关键信息缺失导致无法实施。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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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与完整的双重标准
说明书需满足“主题明确、表述准确”的清楚性要求,并包含技术领域背景、具体实施方式、技术效果等完整内容。例如,若涉及机械结构,需明确部件连接关系;若为化学发明,需公开具体配方和制备步骤。 -
“能够实现”的判定依据
技术方案需通过“一位三体”验证:以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为判断主体,确保其能基于说明书内容实现技术方案、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并达到预期效果。例如,仅描述“通过算法提升效率”而未公开算法细节,则可能被认定为公开不充分。 -
常见驳回情形与案例
- 仅有设想无技术手段:如申请飞行器专利时仅说明“垂直起降功能”,未披露具体结构设计。
- 技术矛盾或逻辑错误:说明书称“摆动杆与移动杆固定连接”,但附图显示二者运动轨迹冲突,导致方案无法实现。
- 依赖未公开的实验数据:如化合物专利申请中未提供效果验证数据,且无法从现有技术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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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的风险规避
- 撰写阶段:采用标准化术语,避免自创名词;技术效果需与方案逻辑自洽,必要时辅以附图或实施例支撑。
- 审查阶段:若收到26.3款审查意见,可争辩技术细节属于公知常识,或通过合并权项、删除矛盾描述等方式补救。
总结:专利法26.3款是专利质量的“守门人”,申请人需平衡技术保密与公开充分的关系,从源头避免因描述缺陷导致的授权风险。建议在申请前进行技术披露预判,必要时借助专业代理机构完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