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未休完并不会自动作废,但未休年假的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具体来说:
1. 未休年假的处理方式
- 如果因个人原因未休完年假,未休部分将自动作废,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 如果因单位原因(如工作安排、未批准休假等),未休年假可在下一年优先安排,或由单位支付补偿。
2. 未休年假的补偿标准
- 员工未休年假,单位需支付3倍工资作为补偿,即正常工资的两倍加上未休年假的工资。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离职时:未休年假可要求单位安排休假或支付补偿。补偿金额按员工在本单位已工作的日历天数比例折算。
4. 年假天数的规定
-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
总结
年假未休完的处理方式取决于未休原因。因个人原因未休的年假将作废,而因单位原因未休的年假可优先安排或支付补偿。员工离职时未休年假同样可要求安排休假或补偿。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