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可按比例折算年假天数,但需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基本条件。具体计算方式为:用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全年应享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计算。例如,累计工龄5年的员工入职8个月,可享年假为,实际取整为3天。
- 享受条件:必须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含不同单位累计工龄),否则当年不享受年假。累计工龄1-10年对应5天年假,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
- 折算公式:。年中入职者从符合条件后开始计算,如7月1日入职需至次年7月1日才具备资格。
- 特殊情况处理:离职时未休年假需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若员工主动放弃则仅支付正常工资。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
- 丧失资格情形:全年请事假超20天且未扣工资,或病假超2个月(工龄10年内)等,将取消当年年假。
建议员工保留工龄证明,提前与HR确认折算细节,合理规划休假时间以保障权益。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年假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