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在同一或不同单位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换单位后,年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具体如下:
累计工作年限与年假天数
-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换单位后年假计算方法
- 新单位年假折算:根据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占全年比例计算年假天数,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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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单位年假折算:根据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占全年比例计算年假天数,公式为:
注意事项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 若离职时未休完年假,用人单位需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标准为日工资收入的300%。
换单位后年假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入职时间计算,并享有与原单位相同的带薪年休假权益。建议根据具体工作年限和入职时间合理规划年假使用,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