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假,休假天数按累计工龄分为5天(1-10年)、10天(10-20年)、15天(20年以上)三档,且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单位应保障职工休假权,未安排休假的需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但职工因特定情形(如寒暑假、长期病假等)可不享受当年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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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条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工龄计算包含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新入职员工若此前累计工龄满1年,可直接享受对应天数的年假。 -
休假安排与灵活性
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统筹安排年假,允许集中或分段休假,一般需在当年休完,特殊情况下可跨1个年度。鼓励与法定节假日连休,实现错峰出行。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假,需经职工同意并支付3倍日工资补偿。 -
工资计算与争议处理
未休年假的补偿按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日薪,再乘以3倍。若单位拒不执行,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工会组织也需协助**。2025年最新政策强调将年假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严查违规行为。 -
特殊情形与例外规定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的、请事假超20天且不扣工资的,或长期病假(如工龄1-10年者病假超2个月)等情形,不享受当年年假。但企业不得以包月工资为由规避未休假补偿。
提示: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建议职工保留工龄证明、休假记录等证据,遇侵权时及时**。单位应主动落实制度,避免因违规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