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带薪年假不应扣绩效工资,这是合法的。
带薪年假是员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有的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在休带薪年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1. 法律依据明确:
-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 绩效工资构成:
- 绩效工资是员工工资的一部分,通常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工作量等因素相关。
- 在休带薪年假期间,员工虽然没有实际工作,但并不意味着员工没有为公司创造价值或做出贡献。
- 根据法律规定和绩效工资的定义,休带薪年假期间不应扣除绩效工资。
3. 劳动争议处理:
-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休带薪年假期间扣除了绩效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员工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 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将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报酬。
休带薪年假是员工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休带薪年假期间扣除了绩效工资,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