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期间绩效奖金是否发放?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绩效奖金作为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包含在内。但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单位薪酬制度,部分特殊津贴可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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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保障绩效奖金权益。年休假工资的法定标准是“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这意味着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均应正常发放。若单位以休假为由扣除绩效,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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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金计算需遵循合理性原则。若单位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年休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可按固定比例、历史平均值或客观评定方式计算,确保员工收入不受休假影响。例如,销售岗位可参考休假前平均业绩发放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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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灵活调整需合规。少数企业可能因业务压力延迟发放绩效,但需与员工协商一致,且不得低于法定标准。任何单方面克扣行为均违反《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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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以协商优先。建议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绩效奖金条款,若遇纠纷,可通过内部申诉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企业也应完善制度,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矛盾。
带薪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绩效奖金作为薪酬的一部分不容剥夺。员工与企业应共同遵守法律规定,既保障休息权,又维护收入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