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老板不结清工资通常属于违法行为,但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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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节假日(包括过年)为由拖欠。即使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过年结算,也受国家强制规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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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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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支付时间 :若劳动合同未明确过年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仍需按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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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 :以财务结算等理由拖延支付,或以过年为借口拒绝支付,均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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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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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沟通 :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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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要求限期支付及赔偿金(50%-100%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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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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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过年不结算工资,且支付时间未到,则不构成违法。但此类约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总结 :过年期间拖欠工资通常违法,劳动者应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护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节假日为借口规避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