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不给三倍工资是不合法的,尤其是在法定节假日(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必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作为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或补休替代。
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 平时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明确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并强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或补休替代。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于劳动者的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以21.75天作为平均每月工作天数,计算公式如下: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日工资基数 ÷ 21.75 × 300%。
例如,如果某劳动者日工资为200元,则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
200 ÷ 21.75 × 300% ≈ 275.86元。
春节加班三倍工资适用范围
春节法定节假日为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即1月22日至1月24日)。在这些日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三倍工资。而除夕(1月21日)通常不属于法定休假日,但部分地区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总结与建议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获得三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