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固定合同想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仍享有辞职权。具体步骤如下:
-
提前通知:劳动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辞职意愿。这确保了用人单位有足够时间调整和安排工作。
-
书面形式:辞职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如辞职信或电子邮件,以确保有据可查,避免日后纠纷。
-
工作交接:在通知期内,劳动者应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文件资料、项目进展等,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
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包括加班费、奖金等,不得无故拖欠。
-
社保转移: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
档案转移:如需,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将个人档案转至新单位或人才市场。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依法、合理地辞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护自身权益。若用人单位拒绝或无故拖延,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