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仅违法无效,且暗藏重大风险! 这种行为直接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员工签字,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可能面临罚款;员工则丧失医疗、养老等保障,工伤时需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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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
社保缴纳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任何“自愿放弃协议”均属无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法院判例显示,即使员工签字,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支付滞纳金,甚至赔偿员工养老金损失。 -
员工权益全面受损
放弃社保意味着失去医疗保险报销、养老金积累、失业救济等核心保障。若发生工伤,企业可拒绝赔付,员工需自行承担高额医疗费用。部分企业虽承诺“社保折现”,但补贴金额远低于实际保障价值。 -
企业风险远超成本
除补缴和罚款外,员工可随时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若员工退休后无法补缴社保,企业需赔偿养老金差额(案例显示赔偿金额可达20万元以上)。企业还可能面临税务稽查和行政处罚。 -
合规替代方案
企业若确实经营困难,可考虑灵活用工(如非全日制、劳务外包),或通过合法调整薪资结构降低成本。但必须明确:社保与工资不可互换,任何“放弃换补贴”的操作均属违法。
提示:社保是劳动者生存权的底线保障,企业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义务。若遭遇强制签署协议,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缴。切勿为短期利益牺牲长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