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时不超过44小时是否就不算加班?答案是否定的。 关键点在于: ① 44小时是法定上限,但超出标准工时(如每日8小时)即可能构成加班;② 加班认定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③ 特殊工时制(如综合计算工时)另有规则;④ 加班费支付与工时计算分离。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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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标准与加班界限
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44小时。若单日超8小时或周超44小时,即使总时长未突破,仍可能被认定为加班。 -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若劳动合同约定每日6小时工作制,实际工作7小时即属加班,与44小时周上限无关。 -
特殊工时制的例外
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年为周期计算总时长,可能允许周超44小时而不算加班,但需保证周期内总工时合法。 -
加班费的核心条件
即使周工时≤44小时,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或工作日超合同约定时长,企业仍需支付加班费。
总结提示: 判断加班需综合法律、合同及工时制度,单纯对比44小时易产生误解。劳动者应留存考勤记录,遇争议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