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公司不交五险一金的核心方法包括:向当地人社局、税务局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据,行政部门将责令单位补缴并处以罚款。若协商无果,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试用期员工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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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要求同步缴纳公积金。未缴纳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举报并要求补缴。 -
举报渠道多样化
- 行政投诉:携带身份证、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如税务局)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投诉,处理时限通常60个工作日内。
- 线上/电话举报:通过12333社保热线、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或匿名拨打劳动监察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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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准备关键
需固定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社保公积金未缴记录(可通过政务APP查询),若单位出具“自愿放弃协议”需留存原件,此类协议无效。 -
特殊场景处理
- 试用期未缴: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单位必须缴纳,否则可投诉并索赔。
- 现金补贴代替:单位以补贴形式规避缴费违法,劳动者仍可要求补缴。
- **后续保障
行政部门查实后将强制单位补缴,并加收滞纳金(社保0.5‰/日、公积金1‰/日)。若单位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账户冻结。
提示:优先选择行政投诉高效解决,同步保留仲裁权利。全国统一平台(如12333)提供全程指导,劳动者无需承担投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