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协议不给上社保是否合法?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使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也不例外。关键点在于:①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②社保缴纳的强制性;③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④劳动者的**途径。
分点解析:
-
劳务关系≠免除社保
劳务协议通常适用于临时性、非全日制用工,但若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受单位管理、固定工作时间等),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社保缴纳义务不可免除。 -
社保是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任何协议条款免除社保均无效。 -
违法后果严重
企业未缴社保将面临补缴、滞纳金及罚款;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甚至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
劳动者如何应对
保留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
签劳务协议不缴社保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应积极**。企业需依法区分用工性质,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