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劳务合同不给交社保是否违法? 关键结论:若双方实际构成劳动关系,则企业必须缴纳社保;若属于劳务关系则无需缴纳。 判断标准取决于用工性质,而非合同名称,企业若借"劳务合同"逃避社保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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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核心区别
- 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用人单位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具有人身依附性(如考勤、岗位安排等)。
- 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双方平等协商,以完成特定任务为目标(如临时外包、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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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的典型情形
- 实际用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长期坐班、接受单位管理),但企业通过"劳务合同"规避社保责任。
- 企业单方面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此类条款因违反《社会保险法》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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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途径
- 保留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最长可追溯2年。
提示:签订合同时需明确用工性质,若对条款存疑可咨询人社部门。企业不得以合同名称掩盖实质劳动关系,否则将面临补缴、罚款甚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