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毕业就签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需区分具体情况:若以就业为目的且接受用工管理,则劳动关系成立;若仅为勤工俭学或实习,则不视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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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禁止未毕业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未毕业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即可成为合法劳动者。实务中,应届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前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如接受培训、领取工资等),即使未毕业,双方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
关键区分:就业目的 vs. 勤工俭学
- 就业目的:若学生已基本完成学业(如大四应届生),以正式入职为目标参与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则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 勤工俭学:若学生利用业余时间短期打工或以学习为主(如寒暑假实习),未形成长期用工关系,则不属于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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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风险与义务
用人单位以“未毕业”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例如:- 未签劳动合同的用工关系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 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
提示:应届生求职时应明确用工性质,要求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根据实际用工性质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因误解政策而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