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是否影响社保取决于协议性质与实际用工关系。 关键点在于:若协议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接受单位管理、长期稳定工作),则单位必须缴纳社保;若为纯劳务关系(如临时性、独立***),社保通常由个人承担,但可通过协商约定单位代缴。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差异
劳动合同中,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这是法定义务;而劳务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社保缴纳非强制,除非双方明确约定。若实际用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按月领取固定报酬),即使签订劳务协议,也可能被强制要求补缴社保。 -
劳务协议中的社保协商空间
纯劳务关系下,单位虽无法定缴纳义务,但可通过协议约定代缴社保。例如,部分灵活用工场景中,单位可能按比例承担费用。需注意:此类约定需书面明确,否则劳动者难以主张权益。 -
“假劳务、真劳动”的法律风险
若单位以劳务协议规避社保责任,但实际用工符合劳动关系(如长期固定岗位、接受考勤管理),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
劳务派遣的特殊性
劳务派遣中,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用工单位仅支付服务费。但跨地区派遣时,需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参保,避免因属地差异导致断缴。
总结:劳务协议本身不直接决定社保缴纳,需结合用工实质判断。劳动者应留存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单位则需规范合同条款,避免法律风险。灵活就业者可通过个人参保或协商代缴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