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属于违法行为,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岗位、薪资等核心条款无效,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关键点包括:①变更必须协商一致;②单方变更仅限“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③违法变更可主张经济补偿或恢复原状。
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如岗位、薪资、工作地点)受法律保护。若公司因经营需要调整合同,必须与员工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例如,将销售经理调岗为保洁员、降低薪资30%等明显不合理变更,员工可明确拒绝并保留证据。
法律允许的单方变更仅限两种情形:一是“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自然灾害),但需证明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二是员工不胜任工作,但需提供考核证据。即便如此,变更后的内容不得显失公平,否则仍属无效。
员工应对违法变更可采取三步措施:①书面提出异议并保留通知记录;②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条件或支付N+1经济补偿。注意,消极旷工或擅自离职可能反被追究责任。
遇到合同单方变更时,务必优先核对变更内容是否超出合理范围,并通过书面沟通固定证据。法律既保护企业合理管理权,也禁止滥用权力侵害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