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岗不同意被裁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7条,核心包括N+1经济补偿(N为工作年限)、代通知金及未提前30日通知的额外工资。若企业违规裁员,可能需支付2N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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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N):员工因转岗协商不一致被裁,企业需支付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包含奖金、补贴等,但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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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1):若企业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裁员,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此条款适用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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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裁员赔偿(2N):若企业强制转岗或未提供合理依据直接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2N赔偿金。例如,岗位调整未协商、未证明员工不胜任原岗位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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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孕期、医疗期等员工受法律特殊保护,企业不得以转岗为由裁员,否则需支付更高赔偿。协商解除合同可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
员工应保留书面通知、工资流水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合理计算补偿金额并明确法律依据,是保障权益的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