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离职时,员工有权要求补足加班费并索要经济补偿金。关键补偿包括:按150%-300%标准补发不同时段的加班费,以及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拒不支付,还可追加50%-100%的赔偿金。
- 补足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按工资150%、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计算。需提供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追溯时效通常为2年内。
- 经济补偿金: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离职,可主张N倍月工资补偿(N=工作年限)。例如工作3年月薪5000元,可获1.5万元补偿。
- **步骤: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必要时提起诉讼。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通知等证据。
- 地域差异:部分地区可能对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存在争议,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判例或咨询专业律师。
提示:**需注意1年仲裁时效(自离职日起算),且证据链越完整胜诉率越高。若公司拖延支付,可要求加付赔偿金。遇到复杂情况时,建议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