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28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支付,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2N),且高收入者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12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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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计算基础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工作年限越长,补偿金额越高,例如工作3年7个月可获4个月工资补偿(3年按3个月,7个月按1个月)。 -
高收入者的特殊限制
若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按三倍数额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12年。例如,月薪3万元(假设当地三倍上限为2万元),工作15年者最高获12×2万=24万元补偿。 -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
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雇员工时,需按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例如,工作5年被违法解雇,可获5×月工资×2=10个月工资赔偿。 -
特殊情形处理
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胜任岗位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解雇的,用人单位需支付N或N+1补偿(“+1”为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
提示:劳动者应留存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若遇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用人单位需严格依法操作,避免高额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