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发放规定主要依据《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核心要点如下:
一、工资支付形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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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形式
工资必须以 法定货币 支付(现金、银行卡转账等),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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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周期
- 基本要求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 - 特殊情况 :一次性临时工作完成后即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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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日期
按劳动合同约定日期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二、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由省、市、区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计算时需扣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津贴及法定福利。
三、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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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
除依法代扣税款、社保等外,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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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
四、工资构成
工资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如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需以货币形式综合计算。
五、争议解决依据
工资条等书面记录是劳动者**的重要证据,用人单位需保存支付明细及工资清单。
总结 :劳动法强调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及时性和透明性,通过明确形式、周期、标准及禁止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