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员工年龄与辞退限制的规定如下:
一、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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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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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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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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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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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辞退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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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愈
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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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期、哺乳期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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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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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检查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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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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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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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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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退休年龄 :若女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5岁),但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注意 :以上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若员工属于私企,需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等条款,但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保护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