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子女在父母60岁住院时,确实享有护理假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规定,护理假的具体安排如下:
- 护理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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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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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
- 护理假期间待遇 :
- 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 使用条件 :
- 护理假仅限于本人法律关系上的父母(包括养父母等)患病住院期间使用,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 计算方式 :
- 护理假以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包括入院当天和出院当天
- 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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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独生子女证件并填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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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和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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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员工可休护理假
这些规定旨在支持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进行照料,减轻家庭负担。建议您在需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护理假,并确保单位知晓并批准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