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受理复核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出具结果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复核程序的正常时效
-
受理时效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 30日内 应作出复核结论。
-
特殊情况延长
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经批准可延长30日,但需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处理不力的法律救济途径
-
主动查询进度
可主动联系交警部门,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询问案件进展及延迟原因。
-
投诉与监督
-
若因交警故意拖延且无合理理由,可向上级交警部门或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
-
投诉时需提供具体事由及证据,如超期未答复、拒绝说明原因等。
-
-
法律咨询与证据留存
-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沟通记录等)。
-
若因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导致复核失败,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三、注意事项
-
时效计算 :以自然日(含周末、节假日)计算,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
材料要求 :复核申请需包含申请人身份信息、事故概况、复核请求及证据材料等。
若超过30日仍未收到处理结果,建议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