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复核程序是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存在异议时,向上一级消防机构申请重新审查的法定途径,其核心在于15日内提交书面申请、30日内完成复核,且仅限一次机会。
若对四川省内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需在收到认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机构(如市级消防支队或省级公安机关)提交复核申请。申请需包含申请人信息、复核请求、事实理由及证据,非火灾当事人、超期申请或简易程序认定等情形将不予受理。复核机构通过书面审查、现场复勘等方式,在30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责令重裁的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复核成功的核心条件包括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结论错误或职权滥用等情形。需注意的是,复核结论不可诉,但当事人可在后续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建议提前准备火灾损失证据、现场影像等辅助材料,并关注复核决定书的送达时效(7日内)。
及时行动、材料充分、聚焦程序合法性是提升复核成功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