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火灾事故认定书》复核结果不服,需在15日内向上一级消防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仅限一次复核机会。复核机关将审查原认定的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及结论准确性,可能维持、撤销或责令重新认定。但需注意,复核决定不可诉,后续**需通过民事诉讼中举证推翻认定书的证明力。
复核申请的核心要求:申请人需为火灾直接利害关系人,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复核申请书及新证据(如现场照片、专业鉴定等)。若复核维持原认定,或逾期未申请复核,只能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提供相反证据推翻认定结论,但法院通常优先采信消防机构的专业认定。
复核流程的关键节点:受理阶段(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阶段(最长60日,含现场复勘)、结论送达(7日内)。若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或结论错误,复核机关可直接变更或要求重新调查。重新认定的结论仍可申请复核,形成二次救济机会。
法律救济的局限性:火灾认定书本质是证据而非行政行为,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挑战。实践中,法院对复核决定的司法审查持谨慎态度,仅审查程序合法性,不干预实体结论。复核阶段充分举证比事后诉讼更高效。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涉及多方专业判断,复核是纠正错误的关键窗口。建议当事人尽早收集证据、专业咨询,避免因程序瑕疵丧失救济机会。若复核未达预期,可结合保险理赔、侵权诉讼等途径,通过其他证据链削弱认定书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