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退休人员劳务协议书的核心在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避法律风险,并符合民事劳务关系特征。关键条款需涵盖身份确认、工作内容、报酬支付、保密义务及风险分担,尤其要强调退休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避免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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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法律关系确认
协议开篇需明确乙方为退休人员(注明退休证号及原单位),声明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参考表述:“乙方确认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自愿以劳务提供者身份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
工作内容与报酬条款
细化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及时间安排,避免模糊表述。报酬建议采用“劳务费”而非“工资”,明确支付周期(如按月支付)及代扣个税义务。例如:“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__元(税前),乙方需提供合规发票。” -
健康与风险责任
要求乙方承诺健康状况胜任工作,并约定医疗费用自理。建议甲方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并在协议中注明:“乙方因劳务活动受伤的,优先通过商业保险理赔,不足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 -
保密与违约责任
列明商业秘密范围及保密义务,并设定违约金条款。例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需赔偿实际损失,并支付相当于3个月劳务费的违约金。” -
协议解除灵活性
双方可随时提前通知解除(如7-15天),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明确交接义务:“协议终止后,乙方需在3日内归还甲方财物并签署交接清单。”
提示: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并附乙方退休证、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咨询法律顾问审核条款,确保符合地方法规及最新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