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43条的核心内容是规范不动产征收行为,明确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并详细规定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收的补偿标准及被征收人权益保障措施,包括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社会保障、保障居住条件等,同时严禁贪污、挪用补偿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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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前提与范围
该条款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或个人不动产需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且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征收对象涵盖集体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确保程序合法性。 -
补偿标准与项目
征收集体土地时,需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收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时,需依法补偿,若涉及个人住宅,还需额外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权益保障与禁止行为
强调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贪污、截留、拖欠补偿费用,确保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从法律层面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243条通过细化征收补偿规则和严格责任约束,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为不动产征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