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领取,但需注意两者关系: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于补偿产假期间的收入损失;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若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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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而非个人工资。计算公式为:。若单位平均工资高于个人工资,津贴可能高于原工资;反之则需单位补足差额。 -
工资与津贴的关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期间工资视为已由生育津贴覆盖。若津贴低于个人产前工资,单位必须补发差额;若津贴高于工资,超出部分归职工所有,单位不得克扣。 -
申领流程与注意事项
- 社保申领:单位需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并提交生育证明等材料至社保机构。
- 单位配合:职工需确保单位及时申报,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待遇发放。
- **途径:若单位拒付差额或未缴社保,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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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澄清
- “双重领取”: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可重复领取,实为“就高原则”补足。
- 最低基数陷阱: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可能导致津贴缩水,职工可要求依法足额参保。
提示:职工应提前核对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保留工资流水等证据,确保权益不受损。遇到纠纷时,及时咨询人社部门或法律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