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我国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和生育需求制定的专项法规,核心内容包括: 产假不少于98天且明确流产假标准、孕期哺乳期禁止解雇或降薪、“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劳动禁忌全面覆盖,并首次将职场性骚扰防治纳入法律义务。以下分点详解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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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生育待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流产根据孕周享受15-42天产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或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按保险标准报销,确保经济权益无缝衔接。 -
孕期与哺乳期保护
怀孕7个月以上禁止夜班及加班,每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递增)。用人单位需根据医疗证明减轻孕期劳动强度,产检时间计入工时,避免因生育影响职业发展。 -
禁忌劳动范围
明确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高强度体力劳动等岗位,经期避免冷水低温作业,孕期哺乳期远离有毒有害环境。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岗位禁忌,违者面临高额罚款。 -
反歧视与性骚扰防治
严禁因婚育降低工资或解除合同,劳动场所需建立性骚扰预防机制。女职工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违法将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
地方政策创新
部分地区如上海推出产假社保补贴、云南增设“更年期保护”和卫生费(每月≥35元),并鼓励企业提供托育服务,进一步减轻女职工负担。
总结:该规定通过细化权益清单和强化法律责任,构建了女职工职业健康的全周期保障体系。用人单位应主动落实条款,女职工需熟知权利内容,共同营造性别平等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