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劳务派遣最新政策主要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地方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核心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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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比例限制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过比例的单位需在2年内逐步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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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原则
劳务派遣工工资需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且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均受《劳动合同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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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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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 :存续时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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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性 :为主营业务提供支持的非核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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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 :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可被其他员工替代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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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与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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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督对象 :劳务派遣人数超标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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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吊销资质等处罚,且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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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鼓励 :政府鼓励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转为正式员工,非法定情形下不得退回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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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新设立或变更名称的劳务派遣单位需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符合注册资本、办公场所等条件。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规与地方实施细则,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性、规范性及劳动者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