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10%限额规定主要涉及企业用工比例限制、违规处理及过渡期要求,具体如下:
一、核心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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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标准
企业使用派遣工不得超过员工总数(含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的10%。该比例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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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用工总量=正式员工人数+派遣员工人数。例如,某企业正式员工50人,派遣员工5人,则总人数为55人,派遣比例=5/55≈9.1%,符合要求。
二、违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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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超标处罚
超过10%的,需在3个月内整改,期间禁止新增派遣工,违规企业每人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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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超标后果
逾期未整改的,超比例派遣工视为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补订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处罚后满1个月次日算起。
三、过渡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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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2016年规定,超比例企业需在2年内将比例降至10%以内,期间不得新用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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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限制
仅允许在临时性(≤6个月)、辅助性(需职代会通过)、替代性岗位使用派遣工,且辅助性岗位需公示并协商。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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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企业例外 :常驻代表机构不受10%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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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外包”查处 :以“外包”名义行派遣之实将直接按违法处理。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劳务派遣使用,保障劳动者权益,企业需严格遵守比例限制及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