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用工比例,强化权益保障
2025年4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新规,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修订版,旨在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以下是新规的核心要点:
一、用工范围与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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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界定
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性(≤6个月)、辅助性(非主营业务)、替代性(如产假顶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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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性岗位 需经职代会审议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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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岗位 仅限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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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比例红线
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超过总用工量(正式员工+派遣工)的10%,超限需在3年内整改,期间禁止新增派遣用工,违者罚款5000-1万元。
二、劳动合同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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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需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明确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信息,且被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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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
派遣工与正式工在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方面实现全面统一,企业需按“基本工资+绩效+福利”标准对标正式工,且每季度公示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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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工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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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需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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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由派遣单位申报,用工单位协助调查,避免责任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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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责任与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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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需注册资本≥X万元、固定经营场所、专业管理人员等,规范用工主体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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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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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用工或岗位性质不符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罚款5000-1万元,并可能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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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包”名义行派遣之实的行为,将直接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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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劳动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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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提升
现有派遣工将享受社保规范化、同工同酬等保障,且**周期缩短(仲裁开通“绿色通道”);
- 连续用工满2年的派遣工可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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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调整
已超比例的企业需在3年内逐步消化超编派遣工,可能面临岗位调整或转正机会。
五、社保缴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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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派遣 :社保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缴纳,分支机构或用工单位均可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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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 :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社保缴费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新规通过“三性岗位严控+比例限制+权益保障”三大措施,强化了对劳务派遣的规范,既保障了企业用工灵活性,又维护了劳动者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