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可以举报,且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的举报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社保征收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索赔。关键点包括:举报渠道多样化、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补缴含滞纳金但无举报奖励。
举报公司未缴社保的首选途径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社保局提交投诉,需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若公司注册地与工作地不一致,需向注册地相关部门投诉。线上渠道如税务局官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或12333热线也可受理,部分城市(如深圳)还提供“局长信箱”等便捷入口。
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全部欠费(含个人应缴部分),但需注意两点:一是补缴基数以实际工资为准,若公司隐瞒工资标准,需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二是2011年7月前农业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补缴可能存在特殊规定。若公司拒不执行补缴,社保征收机构可强制划拨账户资金或拍卖财产。
除举报外,员工有权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N个月工资(N=工作年限)。若因社保缺失导致医疗费无法报销等损失,还可通过劳动仲裁索赔。但需注意,单纯举报未缴社保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暂行办法》的奖励范围。
提示:投诉前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补缴,同时保存工资记录、考勤等证据。若涉及劳动争议(如工资争议影响社保基数认定),需优先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补缴时效一般为2年,但各地执行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尽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