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24年修订版),社会保险稽核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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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稽核
按照稽核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覆盖常规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待遇领取情况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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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稽核
针对特定对象(如欠费单位、高风险群体)和重点内容(如大额欠费、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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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稽核
依据群众举报、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或异地协查件等资料,及时组织力量对稽核对象进行核查。
补充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及时受理并开展稽核。
根据最新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24年修订版),社会保险稽核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日常稽核
按照稽核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覆盖常规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待遇领取情况的核查。
重点稽核
针对特定对象(如欠费单位、高风险群体)和重点内容(如大额欠费、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稽核。
举报稽核
依据群众举报、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或异地协查件等资料,及时组织力量对稽核对象进行核查。
补充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及时受理并开展稽核。
社保稽核整改报告的撰写需遵循规范性和时效性要求,结合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要点: 一、报告结构与核心内容 稽核基本信息 明确稽核时间、范围及依据(如《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 列出稽核发现的问题,包括缴费比例违规、漏缴、信息不完整等。 整改要求与措施 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标准,如调整缴费比例、补缴漏缴金额、完善信息记录等。 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如5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后果说明
人社局或社保局 社保稽核科的归属部门需根据具体行政区域和机构设置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归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机构设置 在我国,社保稽核科通常隶属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 社会保险局 。这些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其中包含对用人单位社保缴费情况的稽核职能。 主要职责 包括核查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
符合条件即立案 社保稽查立案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进行: 一、立案条件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进行审查后,若符合以下条件,即认定为立案: 违法行为时效性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权益关联性 :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直接侵害; 管辖权匹配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职权范围且由该部门管辖
会 公司不缴纳社保是否会被税务稽查,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税务稽查的管辖权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而非直接由税务局稽查。但税务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介入: 系统比对 :通过金税四期系统实时监控社保与个税、银行数据关联,发现异常可启动稽查; 部门联动 :如发现企业存在财务违规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举报,且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的举报权利。 根据《社会保险法 》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社保征收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索赔。关键点包括:举报渠道多样化、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补缴含滞纳金但无举报奖励。 举报公司未缴社保的首选途径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社保局提交投诉,需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
社保稽查一般追溯的年限问题在法律和政策中并无明确统一规定,但根据相关实践和法律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1. 追溯年限的不确定性 社保稽查的追溯年限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不同地区和机构对追溯时效的观点不一。部分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可能参考劳动监察的2年追溯时效,但更多情况下,社保稽查倾向于认定补缴社保争议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2. 不受追溯时效限制的理由 法律依据不足
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是规范社保基金监管的重要制度,核心通过 核查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人数及待遇领取情况,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其亮点包括 全覆盖稽核、智能化手段应用和 法律责任明确化,有效遏制骗保、漏缴等行为。 稽核对象与范围 覆盖所有参保单位及个人,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足额缴纳社保费、是否存在虚构劳动关系或伪造材料骗保等行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真实性
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是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南,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稽核人员要求 基本素质 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及财会、审计专业知识。 专业能力 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持有相应资格认证。 二、稽核职权与义务 职权范围 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费相关的资料; 可进行录音、录像、照相及资料复制等调查手段。 义务规范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16号令是规范社会保险费核查的核心法规,明确稽核主体、程序及法律责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与公平。 其核心亮点包括:稽核范围覆盖缴费基数、人数及待遇领取 ,赋予经办机构调查权与处罚建议权 ,要求稽核人员专业且回避利益冲突 ,通过日常、重点与举报稽核结合实现动态监管 。 稽核主体与资质 :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稽核,稽核人员需具备财会
社保监管部门的主管机构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其中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统筹 ,地方则由县级以上人社厅(局)具体管理 ,同时财政、审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同监管。 中央与地方职责划分 国家层面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定社保政策、监督基金运行,地方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保管理,包括基金收支、待遇审核及服务协议监管等。
2024年社保归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管理 ,这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关于2024年社保管理的几个关键点: 1.人社部的核心职能:人社部负责制定和修订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策的与时俱进和适应性。该部门统筹规划全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
社保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经办需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完成 。关键流程包括:按月申报职工缴费明细、核定缴费基数,并确保代扣代缴合法合规。2025年多地调整申报方式,部分省份改为税务部门直接征收,需注意属地政策变化 。 申报主体与责任部门 用人单位需指派专人(通常为人力资源或财务人员)办理社保申报,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定》
我国社保征缴机构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法定机构组成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社保费征收机构由省级政府确定,可委托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 税务机关为主力 在多数地区,税务机关承担社保费征缴工作,因其具有税收征管经验和专业能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辅助 部分省份可能由社保经办机构(如地方人社局下属机构)负责征收
网络或现场举报 员工投诉社保稽查的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举报方式 线下举报 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到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接待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线上举报 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官网、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提交书面材料。 电话举报 拨打社保稽核部门公布的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二、社保稽查流程 材料受理与审核 社保机构收到举报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单位没交社保找哪个部门解决?直接向当地社保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关键步骤包括: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补缴,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 投诉渠道 社保局 :负责社保征缴核查,可要求单位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劳动监察大队 :查处企业违法用工,责令限期缴纳社保。 证据准备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材料
管用 关于公司欠缴社保的问题,拨打12345热线是有效的投诉渠道,具体作用如下: 一、12345热线的处理机制 转交劳动监察部门 12345作为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会将欠缴社保的投诉转交给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或告知投诉人直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形成监督机制 该平台具有处理记录回访要求,能对劳动监察部门形成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二、法律依据与权益保障 法律强制要求
社保上家单位欠缴时,下家单位无法直接处理,需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一、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收集证据 :保留录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欠缴事实的材料。 沟通协商 :与原单位协商补缴及社保转移手续,要求其尽快处理。 二、向社保部门投诉 投诉途径 :向当地社保机构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提供欠费证据(如合同、工资流水等)。 行政措施 :社保部门可责令原单位限期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