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辞职后已不属于择业期。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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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期定义
择业期指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可享受应届生待遇的阶段。辞职属于就业行为,已脱离“未就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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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择业期以“未落实工作单位”为核心标准,辞职后因已就业,不符合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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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辞职后仍处于失业状态(如未签订新工作合同),可能仍符合“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边缘条件,但需结合当地人社部门具体政策判断。
建议 :若需确认是否仍可享受应届生待遇,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辞职证明、就业状态等材料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