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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关于“有过工作并缴纳五险一金是否还属于择业期”的问题,综合分析如下:
一、择业期的基本定义
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时期,期间可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并享受相关待遇。择业期的核心判断标准是 是否落实就业 ,而非是否缴纳社保。
二、缴纳社保与就业状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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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不改变就业状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缴纳五险一金是落实就业的标志,一旦开始缴纳,即视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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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的例外情况
若在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中断就业(如辞职),且未立即重新就业,部分地区可能保留应届生资格,但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如档案未转移等)。
三、具体法律条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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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规范社保缴纳流程,但未直接涉及择业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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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明确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未就业者可保留应届生身份。
四、实际应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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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
缴纳社保后通常不再符合应届生条件,但可通过以下方式保留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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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时选择“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或“应届毕业生”(部分地区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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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缴纳社保,保留社保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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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
一般企业招聘时,社保缴纳是就业状态的重要依据,可能影响薪资、培训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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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报到证
若离职后档案未转移至新单位,或未完成报到证交接,部分地区可能视同未就业。
总结
缴纳五险一金通常意味着已落实就业,不再属于择业期。但可通过灵活就业或考取公务员等方式延续竞争力,同时需关注当地政策对社保与择业期的具体规定。